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,学院党委要求全院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实行 “亮牌考试”,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,扎实推进党员“两学一做”和团员“一学一做” 常态化长效化在学生层面上的落地生根。
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诚信考试亮牌示范活动由学院党委提出要求,各学生党支部、班级团支部响应号召,负责具体事项的实施。期末考试期间,所有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在参加考试时将“共产党员示范岗”、“学生干部示范岗”牌放在座位上,亮明身份,向诚信考试做出承诺。同时,由学院领导以及各学生党支部书记组成的督察小组,在期末考试期间对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亮牌示范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和督促。
学院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积极响应“亮牌考试”,自觉主动接受老师和同学们的监督。通过他们以自身作为标尺,树立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,使广大同学在期末考试中做到认真考试、诚信考试,充分发挥了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作用,合理调动了学生的内在积极性,强化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,对引导学生健康成长、成才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